|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年,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区职称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为方向,公平公开,求真务实,平稳推进,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认真做好新一届评委会的换届推荐工作;不断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积极发挥“数字职称”效能;不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激励作用,促进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环境的健康发展。根据市职称办宁职称办 (200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职称(职业资格)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好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开展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今年我区将按照市职称工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坚持严格管理原则。岗位设置工作要做到“两不突破”:不突破现职称管理框架;不突破现编制管理框架。严格控制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岗位总量。 2、坚持求真务实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确定工作,做到“两个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初、中、高级岗位确定条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各专业技术岗位同级不同档之间的确定条件应符合全市专业技术队伍的现实状况。并根据市职称办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有关具体标准条件的指导意见,报市职称办核准执行。 3、坚持科学管理原则。要充分利用好上一轮岗位设置打下的基础,努力推进新一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做好更新文本式岗位管理手册;建立“数字职称”管理下的“电子手册”,推进科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4、确保新老岗位平稳过渡。今年,事业单位原则上仍然实行按岗申报,即按空缺岗位数申报。其中,经市职称办批准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聘任分离,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岗位数限制,聘任时按岗竞聘。 (1)做好初定、评审类职称资格聘任管理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和实绩的考核,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落到实处。用人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应按要求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向聘任人员发放市里统一的聘书,对聘期任满续聘人员,各单位要做好续聘聘书的发放登记工作,并将中、高级人员聘任情况表报区职称办后统一汇总到市职称办备案。今后,凡职称申报人员均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任期内聘书,聘书所记载的聘期应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 (2)加强考试类职称资格的聘任管理要求。目前,国家已开考的职业资格和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卫生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资格,有的考试报名条件比申报评审条件有所放宽,对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聘任时要求除具备职称外语(参照职称外语要求)、职称计算机要求外,还要符合同级申报评审类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资历要求。聘任手续应和评审类资格聘任一致,应包含聘约、聘书、备案三环节。 二、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提升职称工作服务质量 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服务始终是我区职称工作的重点。为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要切实开展好职称初定、高层次人才评价的推荐等各项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覆盖。以网站、会议、通知、宣传册、文件等形式宣传人才工作,突出职称工作,加强对行业和辖区内企业的宣传与指导。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环境的和谐发展。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规模、人才分布做好摸底统计,确立重点服务对象,提高职称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2、畅通服务渠道,完善管理网络。建立并完善职称工作联系制度,深入重点企业,加强与企业多方位的沟通、交流和服务。能切实为企业在职称工作中遇到问题排忧解难,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3、进一步拓宽面向规模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的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认定推荐工作。在推荐破格认定考察申报人主要业绩的同时,要兼顾考察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初、中级职称的现状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逐步实现企业优秀人才选拔与人才梯次队伍的有机结合。 三、认真做好新一届评委会的换届工作,提升评审质量 今年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均已任期届满。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新一届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推荐、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评委培训工作。切实把我区的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组织到评审委员会中来,确保评委会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度。为不断提升评委会评审工作水平,对新一届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结合省评审工作规范、评审工作纪律、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全员培训,并由市职称办颁发聘书。 四、 积极发挥“数字职称”效能,构建职称公共服务平台 集“申报、审核、评审、公示、证书、电子注册”等职称管理全过程的“数字职称”,是现代信息技术与职称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高透明、强互动、宽覆盖”的电子政务优势,促进了动态管理。 1、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申报人员。将职称政策信息发布与职称网上申报紧密结合,使专业技术人员能方便浏览各类职称申报评审的条件、政策、程序、规定,和申报材料的装订等要求,既推进了政务公开,又较好地宣传了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同时,各类表格下载功能的提供更方便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 2、革新管理方式,推进知识更新。新职称网以远程通讯方式把各职称主管部门及评委会代管部门紧密地“网络”在一起,促进了传统职称管理向系统化、信息化、网络化方式迅速切换,保证了服务的高效及时,促进了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 3、加强网上互动,突出即时服务。一方面,职称申报人员可通过网上用户跟踪申报评审过程,查阅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行文、证书、电子注册等进展情况,既提高了管理透明度,密切了职称主管部门与职称申报人员的关联程度,又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职称资格网引入了高透明的“网上留言”功能,既方便了解惑答疑,又形成了互动,使网上职称政策问答因可自由阅贴而收到了放大式的宣传效应,有力地扩大了覆盖范围,促进了宣传效率的大幅度提升。 五、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促进职业资格健康发展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贯通职称与职业两大资格,要积极规范地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确保其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协调一致推进。减少人才重复评价,加快构筑双轨并进、同效互认、考评贯通的职称体系。根据南京市第一批、第二批可比照认定目录,按照学历、资历与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相一致的原则,继续做好比照认定相应等级的职称资格工作。 六、 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程序 各单位在组织今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述职、公开展出个人业绩(不少于3天)、公开民主评议(参评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公开推荐上报(聘任)人员名单”的“五公开 ”程序进行推荐或聘任。评审结束后,市职称办对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在推荐、评审中要处理好学历与水平、论文与实绩、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修养的关系,注重考察晋升者任职期间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根据专业水平、科研、培养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能力及取得的成绩,全面衡量,择优推荐、聘任。 在聘任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终身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自主聘任、签订聘约、颁发聘书等环节,填写《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报区职称办办理聘任审核手续,送相应的工资部门兑现工资待遇。兑现工资时间按聘任手续办理的实际时间掌握。 七、把握好任职条件,促进专业技术队伍素质的提高 1、稳步搭建职称框架体系,促进各职称系列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引导教师在教学研究上多出成果,提高教师高级职称晋升质量,在评审环节中加强对教师所报学科关联知识的专门考察,并与评审中的面试要求适度挂钩。要顺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做好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要进一步满足各部门专业人员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做好政工系列中级职称在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开评试点工作。 2、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初级职称考试工作。专业技术资格初定面向在南京市各行各业就业的国家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遵循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根据相应学历,按照规定的专业(考核)年限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由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或由市职称评介中心直接受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均需经市职称评介中心报市职称办审核后方可办理。本科及以下学历,凡不符合初定条件的,均应参加国家、省或市统一举行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市考试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科普等国家、省统考类职称系列)。专科及以下同一学历晋升员级及助理级资格,按照初定一次,考试一次的原则办理。 3、把握好中、高级职称申报的有关政策条件。 (1)有关职称外语政策要求:《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高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有效。凡委托国家、省评审的,外语要求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委托本市评审的,申报下列系列(或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均不作要求:工程技术、农业推广、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艺术、小学教学、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申报其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备下列六个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职称外语。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或其它各区的涉农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工作的,其中,卫生高级为县(不含)以下;截止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底,年龄满50周岁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及市职称办审核确认的。 (2)有关职称计算机政策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适用。凡需委托国家、省评审的,职称计算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凡委托市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国家、省或市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其中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员须参加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基础、和一个任选科目的考试合格。对于获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职称计算机可不作要求。 (3)有关继续教育要求:凡委托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江苏省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的条件之一,由各系列、各级评委会结合本专业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和《继续教育证书》要求进行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材料中应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 (4)其它有关问题的政策口径。 ①有关引进类人才的职称申报评审。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经市外国专家局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特殊岗位急需的人才可按实际水平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 ②有关机关分流人员的职称评审。机构改革调出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③有关退休续聘类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其改变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④有关人事代理类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谁代理谁受理的原则,可委托代理其人事关系的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职称申报,其中市里均由职称评介中心受理,户籍、人事关系不在南京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属地化原则,向签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或直接向市职称评介中心申报。 4、有关系列申报、评审条件及职称工作实施意见,请登陆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及省市人事人才网和各行业相关网上查询。 八、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职称的系列已出台评审条件的,按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要求提供材料。 (1)请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或补充后的材料不作“二次审核”。 (2)工作总结按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总结,要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业务水平、工作能力。 (3)破格晋升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的破格晋升材料。未出台评审条件的系列,破格晋升条件仍按照宁职改办[1992]7号文执行。 (4)对照各系列评审条件,确定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且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5)报送材料中个人提交的经验总结交流性材料(未发表的论文)须打印成册;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其杂志封面、目录(在标题下画出标记)、论文的复印件。 职称申报书面材料按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政策问答”栏目中“职称申报书面材料应如何装订”要求准备。 九、费用 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关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精神执行,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费用标准是:高级每人400元(评审费)+1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中级每人200元(评审费)+1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初级每人80元。 十、时间安排 6月16日,全区职称工作会议; 6月16日—6月17日,各单位职称工作的宣传、动员、部署; 6月17日,区职称办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审核; 6月17日开始,各单位按申报程序及要求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6月26日,将申报评审材料(不含教师系列)报送区职称办; 6月27日,受理驻区单位中、小学教师等系列委托评审的材料; 6月27、28日,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报送区职称办; 7月2日—3日上报市职称办审核。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